2013年10月21日 星期一

寬恕與承擔

(written some two years ago)

柴玲發表公開信《我原諒他們》,说因著她的基督教信仰,原諒六四事件的主要決策人,包括鄧小平和李鵬,以及衝進天安門廣場和殺人的士兵。她說:「寬恕充滿心靈,持久和平才能到來。」

這份寬恕到底是什麽?作為一個普通人,柴玲能否寬恕別人的罪責?作為一個犯了罪的人,又能憑什麽去要求別人的寬恕?

記得大長今的一幕,當時陰毒的崔尚宮已窮途末路,自己沒有徹底反省自己的罪孽,卻要求長今寬恕她。長今堅持說:自己做過的事當然要承擔後果。

寬恕別人只能是放下對仇人的怨恨,做錯事的人仍當承擔後果。怨恨很難放下,這是人之常情。怨恨通常持續煎熬着當事人。是以寬恕其實主要是善待自己,而絕不是為罪人免責。而且寬恕更必須包含對錯事的認知。

我認同寬恕充滿心靈,持久和平才能到來。心中如果仍充满怨憤,我們是不可能理智地為中國尋找到達致持久和平的出路的。同樣,沒有寬恕,巴勒斯坦和猶太人之間就不可能消除芥蒂,中東出現持久和平只能是空想。